失落
失落(Loss)是生命进展过程中自然发展的现象,人生所经历的失落,小至掉了物品,大至失去所爱的人,有时候失落是莫名的。在在充斥于生活中,却鲜少有系统化的定义及分类(Weenolsen,1988)。根据1933版《牛津英文字典》,「失落」来自「掠夺」,意思就是「被强行夺去 」,是指剥夺了原属于某人之事物,也就是剥夺了合法所有物的经验(陈文棋译,民83) D’Andrea(1990)则认为:失落是当个人经验到属于个人某些部分被抢夺,而这些部分是具有重要意义或是个人熟悉的 Weenolsen(1988)将失落定义为:「任何事情,无论大或小,破坏了生活及自我的某些方面,即为失落。失落不是改变,但改变通常包含失落及压迫感。」梁美宽(民72)则认为:与个人有关的任何改变,使个人产生负向的感受时,即能称为个人的失落。Duck(1992)主张失落可从四方面来看:
(一) 失去关系的事件;
(二) 造成关系分离或中止的过程;
(三) 亲密关系的减弱;
(四) 关系反转(reversal of a relationship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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